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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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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2-05-24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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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


  提供商标转让交易服务弘浙商标超市http://www.hzhztm.com/hz/BrandTransfer.asp如何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注册申请 2009年01月10日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  一、简要说明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二、办理途径  申请转让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园区内申请人也可到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办理,办事处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倒座庙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区分局二楼行政办公大厅)。  三、转让的书件格式  转让的书件格式只有一种,即《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四、办理申请的三个步骤  (一)准备申请书件  1、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 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比对后退还)  (4) 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2、具体说明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转让人或受让人是自然人的,应在姓名后填写身份证件号码。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如单位的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自然人签字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但应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转让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A、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B、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C、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D、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F、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G、对于自然人受让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权的,由商标局撤销核准商标转让。  (5)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受,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6)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直接办理的,申请人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商标转让信息1、荟灵+huiling+图形注册号:1706996 商标名称:荟灵+huiling+图形  价格面议  分 类: 第41类 使用范围:树木、豆(未加工的)、未加工的稻谷、植物、活动物、鲜水果、新鲜蔬菜、植物种子、饲料。联系电话:叶增芬 0571-85049081 4006752841  2、帕特动力站注册号:6014832 商标名称: 帕特动力站    价格面议  分 类: 第41类 使用范围: 第41类:教育、培训、安排和组织会议、书籍出版、录像带发行、在线电子书籍和杂志的出版、经营彩票。联系电话:叶增芬 0571-85049081 4006752841 3、PATE+图形 注册号:5871750 商标名称: PATE+图形    分 类: 第42类 使用范围: 第42类:无形资产评估、化学研究、生物学研究、工业品外观设计、室内装饰设计、服装设计。 价 格: 面议 联系电话:叶增芬 0571-85049081 4006752841 4、帕特 注册号:6014831 商标名称:帕特          分 类: 第9类 使用范围: 第42类:车辆计程仪、测量仪器、教学仪器、工业放射设备、电焊设备。 价 格: 面议 联系电话:叶增芬 0571-85049081 4006752841 5、帕特动力站 注册号:6014833 商标名称:帕特动力站  分 类:第37类 使用范围: 车辆保养和修理,车辆加油站,轮胎翻新,家具制造(修理),干洗,皮革保养、清洗和修补,消毒,手工具修理,喷涂服务,车辆服务站(加油和维护)。 价 格: 面议 联系电话:叶增芬 0571-85049081 4006752841 6、水晶花 注册号:4068811 商标名称:水晶花    分 类: 第44类 使用范围: 园艺类。 价 格: 面议 联系电话:叶增芬 0571-85049081 400675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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