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二次粉碎机室、煤调湿设施、煤塔装煤口、煤转运站等扬尘点分别设置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对其产生的煤尘废气进行处理,除尘设施效率达99.5%以上,废气经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至大气。
(2)装煤系统废气处理措施
装煤系统排气属于阵发性废气,设置一套地面除尘系统,该除尘系统由移动和固定装置两部分组成。移动装置设在装煤车上,固体装置设置在地面上,焦炉装煤时,先启动焦炉上升管高压氨水系统,使上升管内形成一定负压,将装煤时的部分烟尘吸入集气管,从装煤孔逸出的烟尘,通过移动罩吸收后由管道送至地面除尘系统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至大气。
(3)焦炉加热燃烧废气
焦炉加热使用的燃料为焦炉煤气和高炉煤气混合煤气,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少量颗粒物。项目采用高烟囱达标排放,烟囱高度145m。
(4)推焦系统废气处理措施
推焦系统排气属于阵发性废气,设置一套地面除尘系统,通过吸气罩抽吸由管道送至地面除尘系统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至大气。
(5)干熄焦除尘系统
焦罐顶部和循环风机放散口产生的高温烟气被吸气罩捕集后,首先经冷却器降低烟气温度,再与排焦口、排焦口胶带机以及新焦转运站处的低温尘气混合,混合后的烟气再进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净化,除尘效率99.5%,净化后的气体经风机及消声器排至大气。
(6)筛贮焦工艺除尘系统
在炉前焦库、焦炭筛分、焦转运站等扬尘点分别设置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对其产生的焦尘废气进行处理,除尘设施效率达99.5%以上,废气经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至大气。
上述主要工艺废气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其中H2S和NH3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焦炉炉体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符合《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