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热爱祖国,立志为祖国人民的健康事业做奉献。
2、诚实守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3、了解足春堂、对足春堂的部分直营店或加盟店进行考察并体验足春堂中医足疗及足春堂名师修脚。
4、加盟店应该认同足春堂经营主张、接受总部统一培训管理,正当经营、守法经营,不得违法乱纪。
5、店址由足春堂总部指导选定,面积800-3000平方。总部将提供全套施工详图供店铺装修时参考。由足春堂总公司派遣工程师一名参与招标并于店铺装修时至现场指导施工。
6、主要服务项目:品牌授权;设计全套施工详图并派施工监理至现场指导施工;长期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培训;编排并教练企业舞蹈;托管式经营,派驻足浴店经理一名、技术督导及扬州修脚师各一名,派遣部分足疗师;筹备开业,指导物资采买;策划开业典礼并制定开业后营销计划;厂价供应所有足浴物资。详情见加盟合同。
7、加盟合同到期日的90天之前,加盟商应该主动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提出续约申请,否则,到期后不得继续使用“足春堂”商标以及含有“足春堂”标志、标识的物品。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足春堂总部的合法权益。
扬州足春堂足浴保健发展有限公司植根于历史古城、“三把刀”之乡——扬州,系专业从事中医保健、足疗保健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弘扬“扬州三把刀”文化、发展祖国人民保健事业的连锁足浴品牌。主要服务项目有:足浴保健、足部护理服务、足浴保健咨询、按摩器械、美容用品、足浴连锁加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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